各市州商务局: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五年来,我省按照商务部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了标准化农家店建设改造工作。截止2009年底,全省验收合格并获得国家财政补贴的农家店达22728家,农家店乡镇覆盖率达到了85%,行政村覆盖率达到了40%,对于改善我省农村消费环境,方便农民购物,扩大农村消费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好评。为进一步巩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工作成果,加快我省标准化农家店建设步伐,根据商务部领导指示精神,我厅决定在4月底和5月上旬对全省建设改造的农家店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和交叉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搞好自查和交叉检查准备。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是商务部门在流通领域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农村商务工作的重要抓手,也是商务部门打造的得到中央领导肯定、社会各界好评、广大农民欢迎的一块金字招牌。各级商务部门要高度重视,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搞好自查和交叉检查准备。要严格对照两个标准的要求,对辖区内获得补贴资金农家店进行一次拉网式自查,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二、检查对象、时间及方式
检查对象:2005年至2009年,辖区内获得国家补贴资金的所有农家店(包括日用品、农资店)。
检查时间及方式:4月份底前,由承办企业对所建的农家店进行全面自查,认真填写检查表(见附件),对已关闭或脱离加盟关系的农家店说明原因,市县商务部门根据企业自查结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5月上旬,由省厅牵头组织市州商务局对各市州进行交叉检查(分组情况和时间另行通知)。交叉检查后将于5月底召开全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会议。
三、检查内容
1、农家店是否与承办企业继续保持加盟合同关系,是否按连锁经营要求做到统一管理。店内是否建立并悬挂商品质量保证、商品退换等制度,证照是否齐备。
2、商品配送率是否达标。
3、店堂是否干净、整洁,商品摆设是否规范、整齐。
4、商品是否明码标价,货架是否有大标签、每件商品是否有标价。
5、农家店标识牌是否按(湘商建设〔2006〕19号)要求制作、悬挂。
四、工作要求
1、各级商务部门和各承办企业要按文件要求对所辖区域的农家店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和典型事例,发现存在的问题。承办企业要按附表要求向当地商务局报送所有农家店的情况,市州商务局于4月28日前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省厅(市场体系建设处)。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要列分年度建设的乡、村级店;日用品店、农资店。截止2009年底,辖区乡镇和行政村个数及乡镇覆盖率、行政村覆盖率;承办企业销售额,农家店新增销售额,新增营业面积)、主要经验和好的做法、典型事例、产生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带动社会投资,吸纳社会就业,带动本省农产品销售,带动大户种植和基地建设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等。
2、各交叉检查组要认真按文件要求对交叉检查市州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内容包括:交叉检查的总体情况和对交叉检查市州“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总体评价,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特此通知。




